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参加体检人员为报考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职位,且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黑龙江省2025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考区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员名单中的人员。
二、集合地点和时间
1.时间: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早7:00。
2.地点: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45号)。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四、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时抵达集合地点,逾期不到者按自愿放弃体检、录用考察及录用资格处理。
2.参加体检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准考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背面粘上双面胶,用于现场粘贴体检表)、黑色碳素笔。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直接交体检机构。常规体检费用:男性710.05元,女性722.05元,考生需携带足够现金防止额外加项费用不足(由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
3.体检前1天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饮用含糖量过高的饮料,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4.体检当天要着装轻便,便于脱换。请考生佩戴适合自己的眼镜,佩戴隐形眼镜者需自行带好护理用品。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可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须提前告知报考单位,由报考单位联系体检机构。
6.如有重大疾病手术术后需提供手术病历(手术所在医院病案室复印带红章)。
7.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护人员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
8.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按要求上交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体检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亲友不得陪同;体检结束后不得向体检机构及医务人员询问体检结果,一旦发现,视为违规,按无效处理。
9.体检前后,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报考单位。
省委政法委政策咨询电话:0451-58006093。
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